第一百五十四章 法律能滞后,但法官不能!(求订阅)(2 / 7)
“甚至直接是无法可依。”
“商贾俨然成为了法律的空白区域。”
“仅靠最基本的《盗律》《贼律》等六篇进行定罪。”
“大秦最基本的律令六篇,针对的多为寻常黔首,寻常黔首能犯的罪,能大能小,但相对而言,还是以小罪居多,但商贾不然,一旦发生犯罪,便可能致使一地动荡。”
“然大秦律令却难以轻易定罪。”
“这岂非荒唐?”
“而今大秦关于商贾的律令依旧没有出台,这是否意味着沉船事件,还可以继续发生,甚至只要能将责任抛清,就可以无人担责,还能以一句轻飘飘的我也是受害者,就此获得官府同情?”
闻言。
蒙毅脸色大变。
额头更是冷汗涔涔。
他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。
若大秦对商贾的举止不加以管理,不加以约束,沉船之事,除非真的找到确凿证据,其实都很难将商贾定罪,因为商贾只要稍微辩解,将此事给辩解出去,就可以轻易洗脱罪责。
但这未免太过草率,太过儿戏了。
这俨然是秦律之漏洞。
蒙毅道:“先生教训的是,蒙毅过去大意了。”
嵇恒冷笑一声,漠然道:“我知道法律是具有滞后性的,但法律的滞后,并不意味着官员官吏可以滞后,官员官吏的滞后,那就等同是在犯罪。”
“廷尉的官员近乎都失职了。”
“也全都在犯罪。”
“这次怀县数百人丧命,廷尉府的大小官员,你们都脱不了干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