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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疫病兴起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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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孩名叫花宾,总是系着一条鲜艳的红色围巾,显得花枝招展。他娇柔的外貌和他对书本的爱好好像是相符合的,但他又没有足够的耐心在这条路上走下去——他只能在目不识丁的农家子弟面前卖弄一些之乎者也,到了真正的文人墨客中间——比如他常与本地大财主周家的少爷周伦湘谈天说地,此时他就相形见绌了。非要说他有什么特长的话,大概是他在照顾动物方面有颇高的天赋和极大的包容心。

蒋家是本地大财主周家的佃户,没有资格给周家养骡马,也养不起黄牛与水牛,亦没有足够的技艺豢养娇贵的羊群。蒋花宾早年是给周家公子陪读的书童,凭着这层关系,花宾成年后捞到了一份养猪的工作。

花宾的父亲早年练就了一身好厨艺,在烹饪菜肴方面百里传香,他烹制的猪肉据说曾为县令和洋大人都赞不绝口,这也成为蒋家许多年吹嘘的资本。每当逢年过节,周家的管家和账房先生到花宾的猪圈里去挑猪,几个粗汉从猪圈里那一群瑟瑟发抖的牲口里挑出最肥的出来,任凭它惨叫着被拖上案板,割喉切颈,取肉放血。碰上个技艺精湛的杀猪匠,就算前世积德,一刀了结了,没有太大痛苦;要是碰上个技艺不精的毛头小伙子,东一刀,西一刀,直闹得猪浑身烂肉遍体鳞伤,惨叫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,花宾只能把脸侧过去,暗中垂泪。

花宾说:“猪是牲口里最苦命的一种。其余的牲口,虽然都免不了要做人的奴隶,但终归还是有些体面的。牛马驴骡可以耕田犁地,拉车运货;狗可以看家护院;羊有软毛产出;猫有三分姿色可以蛊惑人心;因此它们都有了免死金牌。唯有猪,什么都不能做,只能每天在圈里吃喝等死。这难道是猪的过错吗——猪是牲口中最聪明的,只是我们从来不给它机会而已。”

可惜他无法更改这一切。

很少有富家公子像他一样无欲无求,不吃烟不吃酒,连荤腥也很少沾,只吃清粥窝头,过年时加上两块白面馒头,就算是年夜饭了。如果再奢侈一点的话,来两根生黄瓜,再来几枚水蜜桃就足矣。

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能多读几本书,多见一些动物,多欣赏一点高雅的音乐。他十岁时第一次见到马戏团的风采,之后就再也看不到那些野生动物,也见不到光鲜亮丽的少年了。他剩下的兴趣爱好只有好好照顾猪圈里的这些猪。

猪圈曾有一只“落脚猪”——这是猪倌们对生下来体格羸弱、不易存活下来的猪崽的称呼,要被杀掉,被花宾硬保了下来。它不是因为身材瘦小而被评定为落脚猪,恰恰相反,它在一众兄弟姊妹中显得格外强势,因为过分凶猛而被评定为“落脚猪”。在猪崽生命的最初阶段,小猪们会通过相互格斗来确立地位,强壮的小猪可以霸占奶水最充足的奶头。这种习性的稳固会伴随小猪直到它们断奶。而这只强势的小猪即是最具统治地位的那一头,它和其他白净的小猪不一样,而是一身隐隐约约的虎皮斑纹,不细看还以为是一个圆滚滚的小西瓜。直到小猪到了断奶的年纪,该给小公猪们剪牙了,轮到它时,它挣扎尖叫,一口咬住花宾的指尖,花宾当即淌下泪来,家丁们抄起斧头要来结果它,被花宾伸手拦下。

从它身上小西瓜似的花纹就能看出,它是一只有着野猪血统的混血儿。在乡下,小猪的生命往往得不到保证,像蛇、黄鼠狼、赤狐这些食肉动物自不必说,在野地里出现最频繁同时也是危害最巨的动物——野猪,在祸害它们的亲戚时毫不心慈手软。山上的公野猪闯进农舍的猪圈中来拐跑雌猪的事屡见不鲜。像这样儿的混血儿一般会被立即杀掉,因为长大之后会性情过于暴烈,难以控制。

为了给这只小野猪开小灶,花宾每天懒做针线,用一下午的时光去野地里挖掘植物的块状根茎,在溪边捕捉蟾蜍和蝾螈,给它改善伙食,同时也免去了它剪牙的痛楚。一岁龄的它已逾八十千克重,这在那个年代是非常傲人的事了——一只猪一岁出栏时能有一百斤,就已经是合格了。花宾实在太喜欢它,用一斗米的价格,问账房先生买下了这只小野猪,作为自己的宠物保留了下来。

小野猪长得肥肥大大了,花宾的父亲便把正在读格林童话的儿子叫去促膝长谈:“它已经这么大了,不能再作宠物了。你可以换个爱好,你养的那些獾就不错嘛。”花宾不肯妥协:“人家养猫养狗就可以,为什么我养猪就不行?再说,同样是牲口,牛羊骡马都能终老,为什么春天的猪就看不见冬天的雪?”父亲耐心地解释道:“人分三六九等,各做各的行当,牲口也是如此。牛要耕地犁田,骡马要拉磨背车,羊有羊毛售卖,狗能看家护院,猪生下来就是为了吃的。它没有其他的用处呀。”

“我们走着瞧,”花宾合上书本,推门而去。

生活如果就如此平淡无奇地过下去,花宾可能会继承家族的事业,作为一名猪倌儿故乡终老一生。他是个勤恳的人,没有太大的花销,加上他又是个小富即安没有远大志向的人,这本该是云淡风轻的一生。但当那些老鼠从明里暗里钻出来时,就给花宾的人生强行增加了一个拐角。花宾本以为这只是一场如从前一样的鼠灾——旱灾又逢鼠灾,大概今年的收成不会很好,米价又要上涨了,他最大的顾虑是不知来年能否还能吃上几碗细粮。

但这次的老鼠不似平常。它们并不挖门盗洞去劫掠粮食,而是三五成群漫无目的地游荡,啃咬器物,甚至相互厮打,并不规避狸猫和野犬,一如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一般。

英伦三岛的无敌舰队用炮弹轰开了东亚的大门,以这里富饶的物资向他们那弹丸之地不断输血。不过好像也并非全是害处。娇生惯养的英国人不能忍受这里贫穷、落后的生活方式,简陋的茅草屋,好一点的也不过是砖瓦房,遮风避雨堪堪而已,至于风雪寒热、蛇虫鼠蚁、卫生条件,根本不在考虑之列。而经过这些欧洲人十来年的经营,港口的面容竟焕然一新,一派繁华风貌。英国人最引以为傲的城市卫生系统——下水道,只是一二年的时间,他们就在这里修建了完美的下水道系统。所有的垃圾和排泄物都不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,通通转入了地下,清爽洁净。

当港口的居民享受了十几年这卫生系统的福荫后,某一天,一只漆黑的老鼠从下水道阴暗的管孔中爬出,无人在意。这小东西湿漉漉的皮毛随风尘吹干,娇小身躯上携带的无数病原体便散去四面八方。在这一片繁华的底下,垃圾与脏物堆积处,被这些腐烂食物的味道吸引来的老鼠正以几何倍数增长着,这腐臭的温室催化着他们繁衍生息。起初可能只是几只从欧美大船上跑下来的病鼠——它们没有猫狗的容颜,得不到人的青眼,不能进入动物园,便与本地的大耗子结为同党,珠联璧合,一来二去便逐渐壮大起来。

在日常生产劳动中接触到的所有动物里,花宾最厌恶鹅。那是财主家饲养在他们私家湖中的家禽。这些鹅常仰仗着数目众多,追着花宾啄咬,慑于财主少爷威严,花宾幼年打不过,长大了不敢打,这或许埋下了他日后对鸟类的共情远不如对哺乳类深厚的种子。偶有一次,花宾看到一只大白鹅在追打一只瘸腿的黄鼠狼,本着“温血哺乳动物应当互相帮助”的道理,花宾走上前对鹅轻轻踹一脚,给黄鼠狼争取时间逃离,结果这不服输的鸟儿是出乎意料的倔强,居然膨胀起一身羽毛、伸长了脖颈来同花宾较量。换作一个平常的乡野男孩,随便撸起袖子就能把这只鹅焖熟了做烧鹅,而花宾的表现就像刚落轿的大姑娘,闷着脑袋一门心思逃,完全不敢回身应敌,身上的长衫被鹅啄出两个窟窿。

花宾为此就记恨上了这只大鹅。他是个怯懦的人,但同时他也是个睚眦必报的人。他在半夜里摸着黑起床,叫来了他的死党,邻居林氏大哥——他替花宾做了脏活——用一张狗皮包住鹅,任凭它挣扎扑腾,不予理睬,一把丢进河里去,随河水把它带到哪里去。

鹅不知道它被水吹出去多远,即便它挣脱开兽皮的束缚,被人为扭伤的脚蹼也令它不能自救。直到昏黑的夜在昏昏沉沉中过去,它才循着晨曦的阳光找着一处落脚点,一步一跌地上了岸。它笨拙、臃肿的躯壳在湿滑的鹅卵石上站立不稳,趔趄打滑,摔得翎羽凌乱飞舞,一副狼狈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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