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一言难尽(1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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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正之所以让王毛头和康如山先玩儿着,主要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排他们。
不过他自己倒是有事情做的,比如结交几个朋友,毕竟刚来港岛人生地不熟的,想要做点什么都不方便,先认识几个朋友,也能多一点路子。
说不定什么时候赚钱的就会就来了呢,就算只是多一点消息来源渠道也是好的。
而想要交朋友,首先得让对方看得上你。
能让别人看得上的不外乎三种人、才、财,王正长得不高不帅,也没有什么钱,剩下的也就只能展现一下才华了。
王正拿出纸笔把一起走过的日子、最浪漫的事和牵手三首歌的五线谱写了下来。
王毛头过来瞄了一眼,“少爷,你这是写的啥?”
“歌曲!”
“看不懂,你还会这个?”
康如山笑道:“王正唱歌很好听的,还会拉二胡!”
“没听过,也没看出来!”王毛头多少有点惊讶。
王正笑了笑,并没有解释什么,写完三首歌之后,又开始写小说,好歌毕竟就那么些,而且歌曲这玩意儿现在不怎么赚钱。
这年代港岛普通人也就三四百一个月的工资,后世很多耳熟能详的大明星,现在也不过四五百的工资,那怕已经有不小名气了,也才七八百一个月。
就更别说编剧、词作人这些了。
写歌还不如写小说,毕竟现在还是纸媒时代,许多人都有看书看报纸的习惯,小说写得好还是很赚钱的。
比如寻秦记。
可惜王正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那就是现在纸媒虽然很发达,可人家能写书的人同样很多,而能挣钱的人,都是文学水平很高的那种。
甚至许多文学水平很高的人都挣不到钱,最顶尖的那一波人,文笔之好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人物。
王正虽然熟读过许多小说,可那么大几百万字的书根本不可能全部记下来,知道大纲甚至对所有剧情都一清二楚,可也没办法完整的复制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