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一言难尽(2 / 3)
甚至可以说王正写出来的和原著,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,读起来的整个感觉都不一样。
王正花费了十来天写了六万字,兴冲冲的跑去明报,辗转坐了好几趟公交车才来到了地方,路上满心欢喜的以为能得到明报的签约,甚至能得到金老爷子的赞赏。
结果,连前台那一关都过不了!
“王先生,您的文章虽然立意还不错,可用词稍微浅白了一些,基本上是没有商业价值的,如果拿去一般的小报或者杂志什么的试试说不定还有机会,可在明报这边是不可能被选中的。”
前台小姐姐语气温柔,用词尽量照顾到王正的情绪,关键人家是认真看过了王正的文稿才下的评论。
这就完蛋了,连一个前台都看不上,更何况明报的编辑,甚至是金老爷子。
这让王正多少有点泄气,而且这十来天王正还去五台山那边转悠了几次,却没有一次碰到过自己熟悉的明星。
想想也是,现在华仔他们发展的好一点的,也就拍个电视剧,不如意的像星爷甚至跑龙套的机会都不多。
所以王正的歌曲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,至于老一辈的明星,那不在王正的考虑范围之内。
现在小说也完蛋了,让王正多多少少有点郁闷。
带着文稿走出明报大楼,王正掏出硬币找了个电话亭给叶明bb机打了个留言。
不一会儿,电话就打了过来,“三叔公,在哪儿呢?”
“在我妹妹这边和老六他们一起喝酒,要不要过来?”
“马上就到!”
如果是平时王正肯定不会去的,人家想要请你喝酒,提前就会通知你了,这种吃着的时候问你要不要怕来,不过是一句口水话而已。
你当了真,就是你的不对了。
不过现在王正有点郁闷,正好想喝点酒,而且老六他们也都认识,这才决定去看看。
王正先回到租房叫上了王毛头和康如山才来到了大排档。
叶明妹妹叫叶梅,夫家姓罗,已经去世了好几年,当年叶梅十几岁到港岛,她丈夫就已经三十多了,夫妻二人从路边摊做起,努力了半辈子才开了一个大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