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水 三(1 / 3)
前一日还是宾客满堂喜气洋洋,一夜间红鸾星退满院白霜。
方怡白面前的几案上整齐的摆着几叠纸张,其中一叠写着与会宾客的特长履历,另一叠纸上则画着乱七八糟的线条。看到进来的是江屿便轻哼一声道:“呵,你还真的是要睡足四个时辰啊。”
江屿一边伸着懒腰一边走到方怡白面前坐下,看着那几叠纸张问道:“这么快就整理好了?”
方怡白轻轻点头:“这几个是案发时没有不在场证明的,那边几个是特别擅长轻身功夫的,对了,这里还有三个被人发现手上有血的。”
江屿挑眉:“有没有既擅长轻身功夫又没有不在场证明的,最好手上还有血?”
“当然没有。”方怡白说完便向后仰倒靠在椅背上。“对了,你还不知道吧,九凤朝阳金步摇不见了。”
江屿讶然:“诶?丢了?难怪昨晚我没看见,还以为她把步摇留在房里了呢,只有那个步摇不见了吗?”
方怡白一手拿着一张清单,另一只手的手指轻轻敲打着几案:“呵呵,新房里全是值钱的东西,光是那个西汉的博山炉就价值连城了,更不要说首饰盒里的珠宝首饰,可偏偏只丢了那个金步摇,你说奇怪不奇怪?”
“当然奇怪啊,带走那么显眼的东西不是自找麻烦吗?”
九凤朝阳金步摇构思巧妙做工精致,乃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宝物。放着那么多珠玉首饰不拿,偏偏拿走这件东西,简直就是告诉大家,持有这支步摇的人一定与段成霜的惨事脱不开干系。那么凶手拿走它的目的是什么呢?
方怡白揉着太阳穴问道:“卖野药的,你说凶手行凶的目的会不会也和那支步摇有关?”
江屿打了个哈欠:“我倒觉得你应该先想想他们为什么让你去找凶手。”
在这个讲究世家门派的武林中,方怡白无疑是个异类。没人知道他的师承门派,也没人真正见识过他的剑法。人们只知道,这个长相俊美皮肤细腻的男人出手狠辣又喜穿白衣,故而得了个‘白衣胜血’的绰号。人们还知道他的剑很快,快到连对手身上喷出的血都追不上,于是便得了“残红逐月”这么个名字。白衣胜血的方怡白就靠着手中那一柄无名古剑游走江湖。
摘星楼的排名是以完成任务的等级和数量而定的,从他接受第一个任务开始,到现在也不过才五年而已,短短五年便挤进了摘星楼前十之中,谁也不敢怀疑他的能力。这样既有本领又没根基的人无疑才是当下最好的选择,谁都不用担心他会偏袒谁。
所以方怡白只是无所谓的笑笑,然后他冲着江屿扬起下巴:“你不好奇哪些人有嫌疑吗?”
江屿挠了挠鼻子,笑着摇头:“你不会真的觉得凶手就在这群人里吧?”
方怡白哦了一声:“有趣有趣,你有什么想法何不说来听听?”
江屿盘膝坐在地上,捏着下巴缓缓说道:“这件事儿从头到尾都不对劲……”
在高手环伺的清明山,能无声无息的避过两层守卫潜入三层的婚房,而且还找准了婢女荷莺离开的这段时间出手作案,怎么看这人都是个身手矫健又沉稳冷静的人。可这人上来之后除了把段小姐推下楼之外,就只拿走了那支金步摇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