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二(1 / 2)
晚些时候,我的电话铃响了,是王乐打来的,约我去一家酒馆见面。没说几句,我便不耐烦的挂断了。现在的我对酒吧、酒馆,甚至ktv,诸如此类的场所好像有一种发自骨髓里的厌烦。
不多久,王乐再次打过来,说有些急事。我实在推脱不掉,便答应过去,但前提是不去酒馆之类。
我自己提些凉菜和啤酒去他的公寓。
到的时候,门是虚掩的,我推开进去,王乐正穿条大裤衩,赤条条的斜躺在沙发上,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一通乱按。估计是他那破网又出了毛病。
“我靠,你都到了?我还说下去点几个菜上来。”“大爷的,这破电视。”
“你得了吧,就你这一身装备我完全看不出你有下去点菜的意思。得,酒和凉菜,齐了。”我慢悠悠的将东西放去窗边的餐桌,路过客厅时顺势踢了踢王乐,“你大爷的,满屋子烟味,你烤火呢?”
我推开窗户的同时,王乐终于拖着肥胖的身躯起来了,慵懒地坐到餐桌边。
“你丫的二十几天去哪了,真出差了?该不会是去跟芳美女鬼混去了吧?嘿嘿嘿!”
“别以为谁tm都像你。把人家小兰拐到泰国那么远。咋了?这会才想起我?真不爱搭理你。说吧,有啥重要指示。”
我也搬了张椅子坐下,漫不经心的打开凉菜和啤酒。
“我靠,我可不敢指示你沐大师。”王乐单脚踩着椅子,一只手抓起花生米往嘴巴里丢,“哎,哥们这次玩大了。”
“什……什么玩大了?”我不明所以。
“小兰怀孕了。”
“啥玩意?”我的一口鸭腿肉险些从嘴里喷出。
我几乎呆愣在原地,倒不是因为王乐的那句话,而是因为这场景跟十二年前简直太像了。同样是在这间破公寓内,同样的破桌子,对面坐着同一位胡子拉碴的破人,说着如出一辙的话。唯一的不同,十二年前是马春(王乐前妻,现在是小兰。更令我炸肺的是,这破人此时此刻竟似也穿着跟十二年前一模一样的大花裤衩,是的,毫无说服力的花裤衩。
“我说你……你特玛的……”我激动的几乎要把半只鸭腿朝他脸上砸去。手刚伸出一半,又缩了回来。“你还记得当年你和马春也是……我真不知怎么说你才好。”
“不小心的嘛!”王乐脑袋耷拉的活像一只斗输的公鸡。
我实在懒得去看他一眼。
“你爱她吗?”过了半晌,我问。但话刚一出口,我便后悔问了如此愚蠢的一个问题,而接下来王乐的反应也更加印证了我的愚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