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1章 修修补补(3 / 3)
若恢复宰相制度,自然是肃顺担任宰相。行政权统归于宰相,内务府、户部、八旗都统也都要服从于宰相。肃顺再主持裁减旗人俸禄,阻力就会小得多。
但此事过于敏感,肃顺不敢贸然建议,只能在现有的内阁六部基础上修修补补。
徐继畲很热心新政,对欧美政治制度作了一番详细的研究。他认为满清要行新政,就得实行责任内阁制,改变现在这种政出多门、却无人主司其责的现象。
但徐继畲亦是个聪明人,知道兹事体大,并没在奏行新政折上提及此事,只是模模糊糊地建议“事权归一”。
退而求其次,肃顺向咸丰建议增设新部。君臣二人一番密议,决心在中央改革或增设以下部门:
改理藩院为理藩部,理由是“各国竞争,殖民为要,蒙、藏、青海,固圉防边,其行政事宜实与各部并重,故易理藩院为理藩部”;
改户部为民部,理由是“户部之称,本为民部,唐人避李世民讳,以户易民”。
而“清厘户口、整齐民风、改正市区、振兴土木、保安巡警等事务息息相关,非合为一官,难期联络。故以户、礼、工各部所兼管之户籍、风教、道路、沟渠等事并入,总为民部”;
改刑部为“法部”,“着派刑名专家,将一切现行律例,按照交涉情形,参酌各国法律,悉心考订,妥为拟议。务期中外通行,有裨治理”;
增设“度支部”,理由是“民政既有专官,财政自应独立,故并户部财政处,为度支部”;
增设“商部”,因为“习兵战需先习商战”,“大清不重商务,而士、农、工、商又各自为谋,虽屡为外人、粤匪所欺,尚不知富强之术”。
商部主管农工商,此三者为“富国之本源,各国皆设专部。中国农工诸学尚未讲求,故将农工之事暂归商部,以后再议增设”;
增设“学部”,统辖各省学堂,使全国学制划一整齐;
……
为加强集权,决定在各地各级官府设置分部门。譬如,学部成立后,各省改学政为“提学使司”,府、州、县设立“劝学所”,作为地方教育的行政机关。
至于铁路、电报、开矿、造船等具体洋务事业,包括与洋人交涉,交由北洋大臣统一经办。第一任北洋大臣,由满人文祥担任。
最重要的是编练新军,则另设一员钦差,以“钦派练兵大臣”为名义主持其事。第一任练兵大臣,由六额附、一等诚嘉毅勇公景寿充任。肃党骨干、刑部侍郎陈孚恩,担任“会办练兵大臣”,主持实际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