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回:李悝变法图自强,魏国得以灭中山(2 / 5)
同时,对国家境内的所有土地进行测评,估算国家的土地产量,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。
按照土地的贫瘠标准,分配给农民土地,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。
第三是:
实行法治,建立完备的魏国法律《法经》,对于国家法令、政府职能、官员的升迁奖惩、军功的奖励,都做了最完备的规定。
第四是:
改革军事制度,建立“武卒”制(因而魏国的精锐部队称之为:魏武卒,即对军队的士兵进行考核,奖励其中的优秀者,并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战特点,重新将他们进行队伍编排,发挥军队的作战优势。
李悝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,巩固变法成果,便汇集各国刑典,著成《法经》一书,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,使之成为法律,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,固定封建法权。
《法经》分6篇,为《盗法》、《贼法》、《囚法》、《捕法》、《杂律》和《具律》。
变法结果
李悝变法的第一条,是对残存的奴隶贵族世袭制度的最后颠覆。
世袭制的废除,向各国招纳贤才,使魏文侯统治时期的魏国有了英才荟萃的局面。
李悝变法的第二条,是对中国传统井田制度的最后颠覆。
井田制度经过春秋时代的连续动荡,早已经名存实亡,也成为奴隶主贵族维护封建制度的一个口实。
尽地利的实施,使魏国的土地面积在这一时期快速增长。
传统的奴隶主贵族经济被彻底打破,大批原本属于奴隶主贵族的庄田,通过开阡陌的方式,转入了新兴地主阶级和农民的手中。
魏国经济的全面转型,在此过程里完成。
李悝变法的第三条,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方方面面的建制,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里,它都是被后世各类学者推崇的法律典范。
第四条的作用,对于当时的魏国是最直接的。
通过武卒制度的确立,魏国拥有了一支强大的军队,在当时的战国军事界,有“齐之技击不可遇魏之武卒”的说法,即魏国的武卒战斗力,一度是整个战国版图上最强大的。
这四条的实施,不但在当时成就了魏国的腾飞,也成为不久的将来,诸多变法家奔走列国,进行变法图强的内容范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