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六九章(2 / 4)
比如,五军断事官想传唤军官、九品以上官员,就需要皇帝批准,然后分别经由五军都督府、兵部提取相关人员。
老朱这个断案狂魔,还经常修改断事官的处理结果。涉及军官犯罪,喜欢亲自处理,五军断事官往往只有建议权。】
断案狂魔这点,在场的所有人均深有体会。
盖应碰上个大案要案,朱元璋经常让公、侯、驸马、伯、五府、六部、九卿、科道一起会审——五军断事官经常会以五府的名义参加会审。
可即便如此,第二天朱元璋还要“次日早赴御前复命”,亲自裁决。
老朱不满: 咱谨慎对待案子难道还有错?若是做不到明察秋毫,便无端害了性命!我过问,说明我重视。我重视,那
【建文改制以后,文官系统彻底抢夺了军队的独立司法权。断事官这个职位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了。
本来呢,朱棣和建文都没有废除地方上的都司断事官(即,地方军事法庭)。
这个机构因为品阶不高,无法处理军官的事,最后实际管辖的也不过是些军民的民事案件,如户役、田土、婚姻、斗殴等……极偶尔处理人命、抢劫官司。
战时另负责审问、关押俘虏。
但是武将本身的存在对军事法庭的职责造成了压迫和挤占。
他们经常被人举报,不通法律、以个人意志处理军民诉讼(卫所里还有很多百姓),擅自派随从去审讯,非法扣押,等等。自然而然的,出现了很多贪污受贿的事。
这事儿其实蛮悖论的,还记得朱棣对何福等人说:放心大胆的干,要有自决能力吗?古代这个“自决”到底包含范围多大呢?又是在军队这种特殊环境之下。那群法盲真的分得清什么是纪律,什么是法律吗?
等到武将地位下降,镇守太监、知府等地方官员,又进行了司法权力抢夺。主打的就是各色地方土皇帝以老朱为榜样,纯粹以权压人的美妙画卷。
军事法庭名存实亡,最后被当做冗官不断的裁掉。】
所有法盲将军们: ……
他们越听越气,竟不顾
老朱在堂上,当场大声嘟囔了起来: “嗯,我们是法盲!那群知府们总不是了吧?他们呢?做好了吗?哼!
文官们一听,也不干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