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六九章(3 / 4)
这知府们想必至少是按照流程,往上提交。总比你们,按照自己的喜好来,强得多吧?
“我呸!”将军们粗俗说, “军中的经历司,管军饷的时候,上下其手贪赃枉法的少了?前几年因为贪污被擔下去的少了?
好了,好了!”老朱之所以打断他们,乃是觉得再深入下去,难免要深入到那句“各色地方土皇帝以老朱为榜样”,呸,这说的,不就是罪恶的源头在咱吗?
【那这个制度到底是好是坏呢?
有一点我相信各位友友们读抗战史、解放战争时期都能看到,我军有别于旧军阀的一大特点便是:旧军阀的军官总是可以随意打骂、处罚下属,他们滥用私刑,作威作福。
那我们是如何做到区别呢?
最重要的,就是三湾改编时,把对标未来人民代表大会模式的士兵委员会建立起来了。官兵平等、民主的思想因此融入了士兵的内心,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,再也没有什么上下尊卑
了。
民主了,就得把法治建设提上议程。
在没有军事法庭时,想要行使司法权力,只能依靠最高权力机构——即军中的士兵委员会。有了它,士兵委员会只需要行使立法权。然后让
又一次了,大家暂时放下恩怨情仇,开始努力工作,努力理解。
茹瑞思考: “制定《大明律》,就是立法权!那我们大明的立法权,应该在刑部与陛下身上。至于那司法权……
郁新擦了擦汗: 仔细想想,好像这司法权,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、五军断事官,都有。
杨士奇补充道:“别忘了地方的按察使,和各地的各级主官及照磨等。”
【1931年9月,颁布了《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》, 破坏红军(凡属所有革命武装)纪律与违背军事行政之事件,概得接受处理”。
它非常重要,不久之后,各级红军全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。战争时期呢,它叫军法处,具有检察权
、逮捕权和初审权。这就太big了。】
终于看到了检察二字,想来是和那检察院有关了。但仍然看不太懂。就是后面这两样……分的那么细吗?
茹瑞又开始努力分析: “刑部肯定有逮捕权,都察院也有——御史可以把犯罪官员逮捕回京,嗯,按察使总是配合御史一起抓人,所以它也有。
郁新跟上: “刑部、都察院有初审权,那大理寺就是复审权了?大理寺没有逮捕权,五军断事官也没有,它的犯人都是五军都督府发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