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八章 工会?工会还管这事?(5 / 8)
举证质证阶段结束,没有一点意外,老周再次开口道:“下面开始法庭辩论,请原告代理人先发表意见。”
说着话,老周看着材料开始琢磨判决书怎么写了,这种简单的案子,而且经过了仲裁庭,基本上他看到后就知道怎么判了。
然而,老唐的第一句话,就把老周和张向楠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。
“我认为被告单方面辞退我方当事人的行为违法!”
一句话先声夺人,张向楠很是疑惑,你这举证质证被我完爆,啥证据都没,这么说不是徒增笑柄吗?
连旁边的齐馨文都竖起耳朵,想听听唐律师到底有什么样的理由。
“原因很简单,因为被告方在辞退过程中,没有事先将辞退理由告知工会,而且,也未在我方提起诉讼前补正这一程序。”
“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,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。”
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,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。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,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。”
“而在本案中,被告方所出示的所有证据,均没有任何能反应此程序的,因此可以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!”
啥玩意?齐馨文听得一愣一愣的,这年头辞退人还和工会有关系?
或者说,工会居然还能管这种事?
别说现在的好多企业根本没工会,就算是有工会的企业,员工们也都知道一件事,那工会基本上的作用嘛,好像就是发个月饼什么的。
除此之外,基本上就没用了。
但是呢,有工会的企业,其实作为工会会员的员工们都要缴纳会费的,而且我国有专门的《工会法》!
你要知道,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法律。
所以工会组织其实很重要,也因此劳动合同法专门有规定,你要解除劳动合同,必须得给工会报一声,哪怕你是走个流程!
但是呢,现在很多人都刻意忽略了这点,以至于一些企业开除员工那叫一个肆无忌惮,想怎么开就怎么开。
那么问题来了,如果企业没设立工会,怎么办呢?
对面的张向楠在愣了好一会儿之后同样反应了过来,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,或者说他作为公司法务,直接把工会这个组织给抛到脑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