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二章 晨曦学会(5 / 5)
当然,极少有人会公开说自己无信,代价依然太大。就算不被杀,也可能挨打;就算不挨打,也找不到雇主和生意伙伴,更不可能在王廷得到官职。如果真的无信,又何妨假信呢?
只是“无信者“这个概念被延续下来。至少在神教的语境下,“无信”和“渎神”是有区别的。
“洛拉玛是伪神,世上另有真神。”这叫渎神。
“世上没有神。”“神明不可知。”这叫无信。
无信者会被排挤、被打压。会有某种力量,暗戳戳鼓励这种打压。比如“酿酒师殴打亚历克”被认定为一场“事故”,是亚历克绊倒了他,他刚好握成拳头的右手,刚好砸到了亚历克脸上。酿酒师没有受伤,亚历克无需赔偿。暗地里的阴损,说是默契也好、共谋也罢,反正“无信”本身是不判罪的。
就算有人渎神,“教所”也不能杀人。除非有人攻打教所,否则任何情况下,教所都不能杀人。这是“失去清尘的中枢”对下划出的底线。
对渎神者的制裁,包括渎神者的认定,都由“圣所”执行。可圣所就是王宫,离民众该有多远呀。非到万不得已,圣所有什么动力去“平民区”揪找渎神者呢?如果这不算功绩的话,那岂不是揪出越多…越显得自己没管好么。
叶卡缇深知,如果那个叫“亚历克”的家伙被信众打死在“教所”里,“圣宫”会认为那是她授意的。叶卡缇深知,高层对“教所”的种种限制绝非浮于表面,万一打死了人,自己真会受到惩处。故而千般不愿,她还是救下了那个找茬的男人。
“打手,我可以养一些打手。”痛欧亚历克的酿酒师启发了她。“以这种名目打人,只要不打死就不会判罪。我自己养的,下手知道轻重,闹出人命的隐患反而更小。
嗯…现在不行。等我晋升到‘教所长席’,可以支配钱财的时候吧。‘教所’权力很小,但漏洞很大,这多半也是因果。‘长席’挪用一些‘奉献’还挺容易的。就算挪用不了,我也养得起人。关键是现在的‘长席’肯定不能允许。
不会太久的。教所里只有我和‘长席’两个是洛拉玛人,等到教所‘扩新’,或者神教的任何部所‘扩新’,她要么调离要么升迁,下一个只能是我。”
“叶卡……”一声轻唤,打断了叶卡缇的思绪。她探手在女儿肩头拍了两下,眉头锁得更紧。叶卡缇的奴名是叶卡,本名摘掉一个音节,简单又方便。女儿叫维泽,北境最常用的奴名之一,小草的意思。维泽第一次见到小草,是一百三十二岁。
直到今天,“维泽”也不知道“叶卡”是自己的妈妈。她知道叶卡是亲近的,可以依赖的,但她不知道那是妈妈,也不能完全理解妈妈的含义。
“还不能让人知道女儿住在地窖里。这瞒不住,但是越晚越好。‘洛拉玛人得到自由,又主动回归囚奴的生活’,这会阻碍我晋升。我权力越大,位阶越高,这事的影响就越小。高到一定地步,或许还能反过来博取同情。但现在不行,圣宫不会重用一个连家事都摆不平的使女。想让别人体谅我,我得先变得‘有用’。现在不够,远远不够。”
四个月后,“叶卡缇-洛拉玛”升任“教所长席”。隔年经“圣宫”许可,于“塞姆路王国”新设三处“教所”,分别位于平民区、贫民窟和城西近郊。自此,王国辖内的教所扩展为“教所”与“支教所”两阶。只受教规而不受刑律的“使女”渐渐演变成一股全新的势力。
“豁免”带来的好处,远不是“豁免”本身所能涵盖。教所无权执法,却有权抗法。于是国王想杀的人,甚至王国要剿的匪,每每逃入“教所”以求庇护。而“教所”名义上由神教直管,王国兵只能拱卫,不可入侵。
身为一个“未入壮年便沦为囚奴”的“礼仪大臣家的长女”,叶卡缇不曾理过细政,但一心想当首相的她,早早就明白“制衡术”的基本。她相信“圣宫”乃至更高的“泪宫”乐于见到眼下的局面。信徒执政,雨露监国?王宫即是圣所,同一处宫檐下住得久了,难免沆瀣。
“教所”直属“圣宫”。仅凭这一条,叶卡缇就能断定:“圣宫”不介意自己给王廷惹些麻烦。甚至于…她不可言明的职责之一,正是给王廷惹些麻烦。
三年后,叶卡缇升任“圣宫执事”,分管该区全部“教所”。
“对不起。如果你们能活十年,也许就能活更久。”九年后,叶卡缇调任珀瑟,进入神教中枢。见到了那个…曾说予她奇妙预言的骗子——鹰王,莫维坦。